
圣经难题释疑
有关诗篇“复仇的呼求”
诗篇里常出现从谦逊敬拜突然转为愤怒咒诅的情形;对于基督徒而言,这是个尴尬的问题。因为他们虽然确信所有的经文都出自圣灵的感动,予人有益,但是他们同样确信,基督徒应当要为咒诅他们的人祝福。我们处理这个问题的方法,是先了解这些咆哮的实情,才来看其语气;先明白新约怎样引用,最后才讨论它们和我们之间的关系。
A 实情
其实情一言以蔽之,就是呼求公平得实现,义人得伸冤。这也是新约所热切关怀、支持的事。举例来说吧,不义之官的比喻重复使用“伸冤”这个字眼,那股坚持的劲儿与那位寡妇十分相配。而伸冤的事实不只成就在故事里(这可能还是附带的),也实现在它的应用中:神“岂不终久给他们伸冤么?……要快快的给他们伸冤了”(路十八1~8)。我们应当领悟,这个字眼的含义多在強调司法的行动,而不只是澄清一个人的名誉而已;它的本意与报应有关。
不错,福音的确将我们的关切彻底地改弦易辙了,这是下文将強调的;不过这种改革的成功,一半归功于引进了十字架所成就的新局面,另一半则归功于澄清了来世的事实,这在早期是模糊不清的。在这件事上,若要完全与诗人产生共鸣,我们就要先放下我们的福音意识(这点会影响我们对罪人的态度),也要收起不义将在末世得到匡正的把握(这点会影响我们对现今偏差的态度)。若沒有这两项把握,对公平得胜、恶人除灭的局面迟迟不能实现,只有犬儒者才能容忍了;而诗篇的作者们绝非犬儒之辈。事实上,更好的说法,是让他们来调整我们的耳朵,聆听福音的频率,而非让我们来适应他们的境遇;因为除非我们能感受到他们难处的強度,才能在福音里听到真实的答案。
我在其他著作上也辩驳过,诗篇主要的发言人大卫,其一生是以证明他对公平的热衷是真切的,并非以求伸冤作障眼法而已。在人身攻击之下,很少有人比大卫更宽宏大量了;他对扫罗、押沙龙的态度证明了这点,对示每就不用提了。也沒有一位统治者比他对狂举暴行更深恶痛绝,即使那些举止对他看似有益。大卫所求于神的,正是神的裁決与干涉,不多也不少;这也是一个为社会不公所害的人会希冀从他──以色列的王大卫本人──所得着的。他对于从神所得王权的理想越是认真──
那以公义治理人民的,
敬畏神执掌权柄。──
(引自大卫的”末了的话”),就越不可能低估神对罪恶的仇恨,以致贬抑了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