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守望教会的章程修订经过会友代表在1月16号多个小时的讨论和意见反馈之后,于24日下午进行投票。参加投票的45位会友代表,其中42位赞成新章程,2位反对,还有1位弃权。新章程在得到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友通过之后生效。参加中午会议的还一百多位教会会友,他们见证了这个在教会历史中有着重要意义的投票过程。这次会友代表投票通过的新章程是守望教会第二个正式的教会章程。
由于时间关系,天明牧师没有就上周会友代表提出的问题给予一一解答,代表手中的修改稿中每一点已经标注上了。他重点介绍了修订后章程的一个总体特点:教会治理结构侧重到治理委员会、同工议事会、及会友大会这条线上,因此弱化了原来章程中所侧重的治理委员会、牧师团与长老团这条线。另外,他还谈到两个方面变化:一是改此前的会友代表制为会友制,即在新章程生效后,教会所有的会友都具有投票权,表达自己的意见;另一方面,由牧师和长老组成的治理委员会将不再被称为是教会的最高治理机构,而是被称为“带领与治理”机构;其中原来有的主席一票否决权也被删去了。
参加投票的陈姊妹称,虽然教会这次的章程修订在时间上有些仓促,但是面对教会接踵而至的许多事务,旧章程并不一定能完全解决,因而对新章程的投票决议是必要的。



